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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医毒双绝:弃妃要逆天 > 第120章 可不是一个百夫长那么简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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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啪”的一声,朵卫踢翻了眼前的案几,上面的茶水摔到了毛毯之中,一条珍贵的贵霜地毯就这样废掉了,让跪在他面前的四个士兵则瑟瑟发抖。

    “居然被一个女人吓成了这样,你们不配做长生天的子孙!都给我滚!”朵卫怒吼着,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,一脚踢在其中一个士兵的屁股上,直接将其踹出了自己的大帐。

    “脱脱,把他们几个关起来,下次冲锋要放在最前面!”朵卫恶狠狠地吩咐道。如果将这四个人杀掉有用的话,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拔刀。只不过杀了他们也无法挽回名声上的损失了。

    朵卫暴怒不是没有原因的。今天与楚漓的这场仗看似大获全胜,其实是朵卫打得最窝囊的一次。

    虽然将那一千御林军大部分都消灭了,楚馨儿陪嫁的东西和随从也悉数落入北朝的口袋,但是对方的两个主角平阳公主和三皇子楚漓,通通跑掉了。

    自己带来了数千的骑兵,这本来就是一场必赢的战斗。如果抓不住公主和皇子其实已经算是输了。

    抓不住楚漓也就罢了,毕竟他带了最好的手下,最快的马,他本身的武功也是颇高。但好歹在他逃入山中之前,已经将他的随从都消灭干净了,而楚漓本人也受了重伤,假以时日,一定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。

    丢人的是楚馨儿这一路。如果故事在自己追上一个空空如也的坐驾便戛然而止也就罢了,被对方精心准备的阴谋愚弄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关键是自己这边运气太好,让术赤带着十几名骑兵误打误撞地追上了逃跑的楚馨儿等四个女人,而且没有强力护卫,这都抓不住对方可就没有天理了。

    术赤是谁,可不是一个百夫长那么简单,他是一个货真的价实的千夫长。更重要的是,他还是朵卫从小玩到大的兄弟!

    朵卫对术赤十分了解,为人忠肝义胆,武艺高强,一向是自己的左膀右臂。只不过脾气暴躁了些,前阵子由于喝醉了酒,闯到牧民的家里面,不但强暴了女主人还将她的男人失手打死,引起了公愤。

    朵卫为了防止其他皇子拿这件事作为文章,不得不将术赤降为了百夫长。这次出征,术赤卯足了劲儿,想要将功赎罪呢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得力助手,非但没有抓住楚馨儿,居然还死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的手上?而且对方还是堂堂正正用一对一的方式将术赤砍死的,如果朵莫大帝知道草原勇士们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,估计棺材板的都压不住了。

    光术赤打不过人家也就罢了,关键是自己这边十几个男人围殴人家一个,结果只剩下四个丧家之犬般的士兵逃了回来。

    这四个士兵明显被吓破了胆,在朵卫得知消息之前,已经将这个情况传播了一路了。现在术赤被女人砍死的事实已经是满营皆知。

    估计到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,整个远征军都会传颂术赤的“光辉事迹”,其他的几个皇子是不会放过这个奚落自己的机会的。前锋营的士兵,将在整个军队面前都抬不起头来。

    那个女人甚至都不是军人!朵卫双手扶额,实在是太丢人了。

    “脱脱!”朵卫厉声说道:“传我命令,前锋营全部进山,就是挖地三尺,也就将那个叫沈千梦的女人给我找出来!”脱脱也是朵卫的得力助手之一,本来与术赤并列,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了。

    脱脱的脸变成了苦瓜状,小心地说道:“大帅,末将觉得这么做不妥!两天后便会与黑旗军的主动决战了,这个时候前锋营为了一个女人劳师动众的话,泰皇一定会震怒的。”

    朵卫明白这个道理,不过这个女人让自己如此颜面无光,又怎么能咽下这口气?

    脱脱接着说道:“按照刚刚几名士兵所述,那个叫沈千梦的女人即使没死,肯定也受了重伤。我们不如派出小股部队入山,重点将附近的交通要道把守好,让她无法逃出去。等打败了黑旗军的主力,再慢慢寻找,她终究还是会落入我们的手中。”

    朵卫叹了一口气,说道:“也只能如此了。这件事儿由你去安排。无论如何,不能让她跑掉了。我要亲手解决了这个女人,找回我朵卫的颜面,更要慰藉术赤在天之灵!”

    夕阳渐渐向着地平线沉下去,沈千梦躺在血泊之中,猛烈地喘着气。

    从自逃跑以来,自己一刻都没有安歇,刚刚与一群敌人搏斗耗尽了体力。胸口肋骨折断的地方传来钻心的疼痛,腹中更是翻江倒海自己硬挨术赤那一刀,一定震出内伤来了。

    一股疲倦的感觉传来,让沈千梦意识变得有些模糊,两只眼皮沉重得想要合上,就此沉沉睡去。

    但她知道现在绝不能这么呆下去。四个士兵随时可能去而复返,而且会带更多的敌人过来,到时候自己可就是插翅难逃了。

    挣扎着站起来,每动一下都是钻心地痛。沈千梦咬着牙,站直了身子,环视四周,七零八落地散落着敌人的尸体,以术赤的死相最为惨烈。这些都是自己的杰作。

    沈千梦对这些已经有些麻木了,又不是第一个死在自己的手里的人。

    她只是不明白,为什么自己一个堂堂相府的小姐,要一次又一次地经历这种非人的磨难,然后双手沾满了鲜血。

    像沈晚或者沈泞那样,每日种种草,绣绣花,顶多在后宅中斗斗嘴,那才是一个真正的千金小姐应该过的生活吧。

    莫非老天让自己重生一次,让是为了多体验一些痛苦?沈千梦一边感慨着,一边坚持向着山中走过去。虽然以现在自己的状态走不了多远,也骑不得马,但只要在山中捱到天黑,还是有很大希望不被敌人发现的。

    沉重的刀带不了了,现在每一分重量都是累赘。沈千梦只剩下一个楚风给的小匕首舍不得扔,万一在山中碰到野狼之类的怎么办好像有匕首也无济无事,野狼们都讲究一拥而上的。

    身上的军服是临时从一个士兵那里拿来的,很不合身,而且上面喷满了术赤的血,血珠还不不停地往下滴,简直是为敌人追踪提供坐标。沈千梦索性脱了下来。

    连金丝宝甲都不要了。这东西虽然刚刚救了她的命,但现在去束缚得她要死,几乎喘不过气来。

    身上只剩下了贴身衣服,沈千梦已经不在乎了。连命都可以随时失去,哪里又顾得上这么多?

    摇摇晃晃的,沈千梦终于在敌人追过来之前,走完了入山的最后一段路。

    太阳终于完全隐没在地平线之下,黑暗笼罩大地,沈千梦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借着淡淡的月光,沈千梦手脚并用,在半山腰上慢慢攀爬。虽然人类暂时不能威胁到她,但是夜晚的大山并不安全。尤其是远方不时传过来的狼嚎,让人心惊胆颤。现在她必须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,比如,一个山洞。

    到底是死在同类的手里好,更是让一群野狼吃得骨头都不剩都好些?沈千梦觉得这两者都不会发生。

    因为她悲观地发现,自己现在随时都有倒下的可能,就这么倒毙在半山腰上的概率最大。

    一阵山风吹过,带来一丝寒意,也让沈千梦模糊的意识变得清醒了些。现在她有些后悔将衣服都丢掉了,这个世界还有一种威胁,叫做寒冷。现在是初春时节,北国还是一副隆冬的感觉。尤其在这大山之中,夜晚的风冰冷刺骨。

    这还不是最迫在眉睫人威胁。前方不远处,出现了若干绿油油的亮光,那是野狼的眼睛。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。

    沈千梦握紧了手中的匕首。虽然以自己现在的状态,战胜几只饥饿的野狼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。但自己绝不可能放弃抵抗。

    重生以来,沈千梦明白了一个道理:任何时候都不能向命运低头,必须做到全力以赴。这也是自己屡屡能够绝境逢生的根本。

    “哪怕干掉一只也好。”沈千梦心头默念着,眼睛死死盯着飞奔而来的狼群,心跳骤然加快。

    “哚”的一声轻响,传来了皮革被穿透的声音,跑在最前面的一条野狼冲势明显一滞,歪歪扭扭地前冲几步,摔倒在地,发出凄厉的哀鸣声。

    有人在帮自己!沈千梦向着上方看过去,借着月光,可以看到一个男人的轮廓,手里持着一张硕大的弓,还保持着射箭的姿势。显然,刚刚射倒野狼的那一箭,便是他发出来的。

    能够在这样的月夜直面狼群,并准备射中野狼的喉咙,至少说明这个男人胆色和技艺都不错。

    狼群显然被激怒了,齐齐转头对着男人怒视,准备对他发动冲锋,在这个过程中,男人又射出了第二枝箭,同样是一箭穿喉咙,又一只野狼倒下了。

    就在整个狼群都向他扑去的时候,沈千梦看到了让人大跌眼镜的一幕:男人扔掉了手中的巨弓,一只手拿起一面锣,另一只手拿着一只金属铜锤,猛烈地敲击起来。

    沈千梦眼前一黑,这是要唱大戏的节奏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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