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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医毒双绝:弃妃要逆天 > 第163章 情况反而更糟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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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千梦很快意识道,这不是效游,效游没有这么惨的。

    楚风和沈千梦两个人逃亡的时候,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都满足不了,现在加上一个朵康,情况反而更糟糕了。

    马匹上携带的食物和水三天就消耗光了,然后三个人就开始了饥肠辘辘的日子。

    这两个皇子在外都是大大的有名,但是野外生存经验却几乎为零。也难怪,你见过哪个皇子亲自下过厨?更不用说去分辨种类繁多的野菜了。至于打猎,沈千梦更不是敢奢望,武功高强和成为一名优秀的猎人是两回事。

    当然,作为相府千金,沈千梦比他们两个也好不到哪儿去。在贸然吃掉一种植物的根茎后导致肚子绞痛一天以后,她再也不敢随便尝试,老老实实寻找自己熟悉的有限的几种野菜。继续做草食动物。

    其实想吃肉还是有办法的,最直接的便是向身下的马匹下手。

    只不过,三个人身上连火折子都没有带,那都是下人们应该做的事儿,没有火,难道吃生肉?三个自诩高贵的人最终还是没有尝试。

    除了饥饿,还有寒冷和雨水。草原上连着下了一天的雨,三个人浑身湿透,溅满泥水,颇为难受,可是又没有办法烤火,只能抱作一团,瑟瑟发抖。这个时候已经顾不得男女有别,沈千梦反倒觉得两个男人对自己很照顾,将自己拥在了中间。

    雨停了以后,在阳光的照耀下,三人骑马迎风狂奔,让风将自己的衣服吹干。然后沈千梦发现,自己身上黏腻无比,而且有了很重的异味。

    就连骑马,也已经不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。这么多天下来,沈千梦感觉屁股已经不是自己的了,骑久了就是一种折磨。

    下次谁敢说草原上的生活浪漫我就跟谁急!沈千梦恶狠狠地想。

    幸运的是,三个人一路上再也没有遇到楚漓的追兵或者马贼,只不过见过一群狼,可能是被两位皇子的气势所慑,野狼远远地便跑开了。

    就这样狼狈地走过十来天的时间,终于看到层层叠叠的山峦,向着远方绵延。三个人都松了一口气,毕竟山里长满了树,有树就会有很多浆果和坚果,寻找食物比草原上要容易多了。

    朵康说道:“这便是天山,绵延数千里,越往西越高,穿过这座山,便可以到过沙漠。”

    楚风和沈千梦都大开眼界。西楚国境内也有山,可是与这雄伟的天山相比,简直是小土丘。而且这还只是天山的开始部分。

    “翻过去就是楼兰国么?”沈千梦问道。在她贫乏的地理知道中,只知道沙漠中有一个楼兰国。

    朵康笑了一下,说道:“应该不是。楼兰国与西楚国为近邻,可是这里距离西楚国应该已经很远了,对应的是车师或者且末。不过两位放心,沙漠诸国对于西楚国人历来是欢迎的,因为他们中大部分都是靠商人往来才能生存下来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们需要多长时间能够到达沙漠?还有,我们应该走哪条路?”沈千梦问道。原本以为沙漠是不毛之地,不过在经历这么一番周折以后,在他心目中沙漠中的绿洲已经变成了沃土。至少在那里可以吃饱穿暖还能洗个澡,她只想快点到达。

    朵康有些尴尬地说道:“我也说不好。”

    沈千梦眼睛瞪着他,说道:“你不知道?这可是你提出来的建议啊。”

    朵康的手一摊,说道:“我也没有来过啊。我只知道往西一直走,就能到天山,过了天山就是沙漠。至于具体怎么走,需要我们一起去探索。”当时光想着和沈千梦在一起了,哪里想那么多,只知道按照大致方向走就行了。

    楚风和沈千梦对视一眼,都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。

    朵康故作洒脱地说道:“你们汉人不是有句话么,既来之则安之,已经到这里了,就继续前进吧。”

    说着,朵康策马入山,两个人也只好跟上。

    山中行路,与草原上颇为不同,有时人骑马,有时马骑人。三个人也充分领略了什么叫做望山跑死马,明明看着很近,却需要走上半天的时间。

    最关键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走。草原上有一个大致的方向,便可以前进,可是在山中,只认准一个方向,那里走得通?现在朵康只说了沙漠应该在南边,众人便向着南方走,巍峨的大山需要绕过去,往往走到了绝处,又得重新来过,一来二去,感觉一直在大山之中转悠。

    麻烦还不止这个。随着地势见高,空气也变得稀薄起来,沈千梦感觉呼吸困难,脑袋隐隐作痛,这就是传说出的高原反应了,三个人不得不放慢脚步。

    这样走,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到沙漠。而且按照现在的经验,到了沙漠就一定能找到人?被饥渴折磨而死的可能性更大一些。三个人的心情都沉甸甸的。

    沈千梦不由得怀念起西楚国来。即使在山中,找到一户山民寻求帮助也不算太困难的事情,哪里像这种蛮荒之地,多少天连个人影都看不见。

    这天,三人转过一个山坳,一座小山谷赫然出现在眼前,谷中一泓湖水,异常安静。没有风,湖面平滑如镜,映照着黝黑的山峦和蔚蓝的天空,犹如一幅山水画卷展开,美的让人窒息。

    沈千梦被眼前的美景惊呆了,不顾身体绵软,跑到湖水旁,清澈见底,鞠一捧水淋到脸上。湖水微凉,却是清洌无比。湖水细细的涟漪荡开去,水中的蓝天随着轻轻晃动。

    这么多天来和两个大男人混在一起,跋山涉水,身上早已经都已经发臭了,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洗澡的地方,怎么能不令人兴奋?

    这种荒郊野外,自己洗澡还是让人护卫得好。“喂,你们两个,不许走太远,不许回头看,听见了吗?”沈千梦说道。多日来的同甘共苦,三个人已经熟到了沈千梦可以肆无忌惮下命令的地步。

    两个男人都自觉得站得远远的,而且互相监督。

    楚风一阵恍惚。从进入这个山谷以后,他就感觉自己进入了仙境一般,一直处于震撼之中。

    背后传来轻轻的水声,那是沈千梦在水中沐浴。想象着美人出浴的场景,楚风惊讶的发现,竟然没有一丝淫邪的感觉,只有心中的圣洁。这天,这地,这水,这少女,浑然一体,仿佛这里不但能洗净身体的泥垢,更能荡涤心灵的污浊。再看朵康,似乎同样处在陶醉之中。

    “大概是没有人类的原因吧。”楚风禁不住心中感慨。只有纯自然的景致,才能做到如此美丽。凡是人类聚居的地方,就会变得不再纯粹,无论是天空,大地,还是人心。

    “大胆!”一声大喝突兀的穿过来,回音在山谷里来回激荡,久久不息,也让三个人清醒过来。

    楚风循着声音源头望过去,一队骑兵,排成一字长队,从山谷的另一头缓缓走过来。队伍骑的不是马,却比马更加壮硕,通身覆盖长毛,四肢短小,腹部长毛几乎垂到地面上。为首的一只通体白色,高大威猛,头上两只脚高高扬起,角上还系着鲜红的布条。后面的都是棕色长毛,个头稍逊一些。

    那是牦牛。朵康小声说道。其实他也是第一次见,只是听说牦牛长成这个样子。

    此时沈千梦已经慌慌张张跑过来,躲在楚风身后,仓促间衣衫穿戴不整齐,头发还湿漉漉的,散在身上。同时心头暗骂,连个澡都洗不安静!

    随着队伍走近,楚风发现,每只牦牛背上除了驮着人以外,还有大小事物,箱子,包袱,不一而足。

    为首一人,面色略黑,高颧骨,尖下巴,蓄短须,长发及颈,目光炯炯,身穿棕色长袍,袍身图案纷繁复杂,大敞式衣襟,袖口、领边皆饰金线,身上配饰连环,简直开了一个金银辅子。足蹬马靴,靴帮七色条纹,靴尖金属片闪闪发亮。华服男子整个散发着一种天生的贵气。

    大喝声并不是此人喊出来的,而是他身后一名干瘦的男子。此时他已经骑牦牛快步来到张茗诸人面前,也不下牛,刀尖一指,厉声说道:

    “你等擅闯圣地,亵渎圣水,还不速速束手就擒!”很明显,干瘦男子是他的手下。

    三个人面面相觑,这个山清水秀的,景色不错,怎么就成圣水了?不过听说在未开化之地,人们的确有一些自然崇拜。

    “我们只是过路的旅人,不知这里是神山圣地,冒犯之处,还请恕罪。”楚风上前一步,弯腰作揖,语气却是不卑不亢:“还望诸位高抬贵手,我们只求通过。”

    在别人的地盘,还是乖一些的好。毕竟对方人多。

    干瘦男子刚要说什么,骑白色牦牛的华服男子已经策牛上前,手一抬,干瘦男子立即噤声。

    “你们是汉人吧。不知者无罪,你们可以走。”华服男子慢条斯理的说着,眼睛却直勾勾盯着沈千梦。

    沈千梦刚刚出浴,面容清丽而衣衫不整,正楚楚可怜的躲在楚风身后。

    “不过她要留下,做我的女奴。”华服男子满脸笑容,用手一指沈千梦,满手都是镶着宝石的戒指,在阳光下闪着亮光,耀花了三个人的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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