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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医毒双绝:弃妃要逆天 > 第172章 刀同人不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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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沙漠中行路的时候,在求生欲望的驱使下,大家身体上的伤痛被暂时隐藏了起来,现在安全了,各种疲惫和痛苦一股脑地涌了上来。

    沈千梦一觉睡下去,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,脑袋依旧昏昏沉沉的,浑身无力。再看其他人也好不到哪儿去。

    一直到第五天的时候,众人的气色才好了一些。在沙漠中经历那样一场煎熬,居然没有生大病,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。

    这休养期间,吐蕃一家人充分展现了热情好客的特质,不但衣食敞开供给,男主人拿出了自家酿的青稞酒,一群人晚上的时候经常聚集在篝火旁边喝边唱,好不惬意。

    每到这个时候,沈千梦便会产生一种错觉:这种天高地远的地方,衣食无忧,没有烦恼,不就是传说中的世外桃源么?

    就像自己这群人,来自好几个国家,又宿在一个名义上“野蛮”的吐蕃人家,居然能够生活得如此和谐,看来的确是桃花源的魅力所感染。如果可以的话,沈千梦不介意永远这么生活下去。

    这一天,又是开篝火晚会的时候,沈千梦也喝了点酒,有了七八分醉意。

    沈千梦的脸红红的,看着周围的几个人,说道:“哈哈,我沈千梦还真是厉害,能够收集这么多的王子公主!你们将来要是登上了大位,一定不要忘了我啊!”

    几个人都笑了起来,大家一起经历了这么从磨难,彼此早已熟稔,沈千梦也敢于口无遮拦。

    亚眠红着脸说道:“姐姐,我可不是什么皇室贵族,我只是一个天山土著。”虽然他的年纪比沈千梦还要大些,但仍习惯叫她姐姐。

    沈千梦说道:“不要妄自菲薄,你是族长的儿子,本质和你他们几个都一样,是权力的继承人!而且你是独子,他们只不过是不受宠的儿子之一。”

    这一句话把朵康和楚风都得罪了。不过也不算乱说,两个人都不怎么被皇上喜欢。

    楚风略带讽刺地说道:“我们这几个人都差点死过好几回了,你不如说我们的仇人很强大,从西楚国到北朝,从大漠飞鹰到喀布王廷,随便一股势力干掉我们都像捏死蚂蚁一样容易。”

    沈千梦不高兴地努努嘴。楚风怎么就不能顺着自己说呢?真扫兴。

    接下来还有更扫兴的呢,楚风环顾四周,说出了那句她不愿意听到的话:“我们该走了。”

    沈千梦看看其他人,没有人感到欣喜,但也没有人反对。大家也明白,随着身体慢慢恢复,离开的日子也一天天临近。

    楚风接着说道:“我们其实并不安全。这里距离喀布国太近,王宫卫队随时可能杀过来。我和千梦肯定要回西楚国的,沿着金山的山脚一路向东,争取能够回到商路之上,追上西域商团,然后回到河湟郡。”

    沈千梦瞪了他一眼,还没咨询自己就替自己决定了?虽然问自己的结果没有什么不同,可还是让自己感觉不爽。

    沙希说道:“西域商团一个月前已经离开了喀布国,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追上?”

    喀布国作为丝绸之路的终点,西域商团的到来也是一件影响很大的事情,身为王子的沙希还是了解的。实际上,策陵专门选择了西域商团离开以后才发动政变,就是为了最大限度排除西楚国的影响。

    楚风说道:“商团由于人员众多,行动必须缓慢。而且每到一地,需要驻地几日,销售和买入商品,所以我们只要我们加快赶路,还是来得及的。”

    亚眠说道:“我这辈子唯一的目标,便是向大漠飞鹰报仇。也只有风王能够帮我报这个仇,所以我跟风王走。”这些日子以来,他逐渐明白了西楚国的三皇子意味着什么,跟定楚风的想法更坚定了。

    沙希和玛丽对视一眼,也向楚风点了点头。他们两个自身难保,难道能回去自投罗网?

    朵康叹了一口气,看了沈千梦一眼,说道:“当初这条路是我选的,就算上了贼船也得走下去。”

    这样的结果并不令人意外,楚风说道:“好,那我们明天一早就出发。”

    沈千梦迟疑地说道:“那我们,怎么走?”

    楚风指了指正在傻笑的男主人。虽然语言不通,但几天下来,双方已经能够进行基本的交流。对方还是能够分辨出“车师国”这个名字的,不但给楚风指了一条大致的路,还画了一幅草图。

    楚风说道:“车师国距离金山脚下也不远。我们只需要沿着金山一路向东,最后一日进入沙漠,前后不出十日,便可到达车师国。吐蕃朋友已经为我们准备了足够的食物和水,明日可以直接出发。”

    大家纷纷点头。果然还是楚风想得周全。这些天来,楚风已经成了这只队伍实质上的首领,名副其实。

    第一缕晨曦射向大地的时候,沈千梦等人与这善良的吐蕃一家挥手告别。

    这一次被救的经历完全颠覆了吐蕃人在众人心目中的形象。原来他们也有血有肉,有七情六欲。

    对于这一家子的吐蕃人来说,也颠覆了原来的观念,原来拿刀的未必是坏人。

    第二天的时候,这家人又迎来了一波客人,同样拿着刀。与之前那六个人初到时奄奄一息的样子不同,这些人看起来生龙活虎,而且人数更多,样子更凶,每个人骑着一匹骆驼。

    这群人便是喀布国的皇室卫头,领头的叫做哈里斯,身材高大,目光阴鸷。

    那晚纳格私自将沙希兄妹带走,哈里斯奉新任国王策陵的命令进行追击。其实对于这两位皇储的后代,策陵是很头痛的,杀了容易落人口实,不杀的话恐怕又被一帮效忠加措兄长的人所利用,变成对抗自己的工具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纳格将沙希兄妹带走事情就好办了。在名义上可以诬陷纳格私自劫持沙希兄妹,实际上也可以借机除掉他们两个。所以对哈里斯的要求是将兄妹两个干掉即可。

    当天干掉纳格虽然费了一些周章,但总算一切顺利,就在要将兄妹两个抓住的时候,忽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几个陌生人,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将人救走了!甚至还干掉了自己的几个人!

    这件事儿令哈里斯大为光火的同时又感到恐惧。追击沙希兄妹的任务并不算困难,如果连这个都失败了,还不知道策陵大帝会怎么惩罚自己呢。

    所以哈里斯不敢回去,而是在附近继续寻找兄妹两个。好在这附近能够让人生存的地方并不多,所以哈里斯带着手下也来到了金山脚下。

    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,楚风恰好在哈里斯来的前一天离开,很侥幸地没有成为他的阶下囚。

    但这家吐蕃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。让哈里斯感到不可思议的是,这个吐蕃男人看到自己的人马过来,非但没有躲起来,反而热情地迎了上来。

    他疯了么?士兵们已经策驼上前,准备一刀结果了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吐蕃人。喀布人作为文明世界的一员,杀掉一个野蛮的吐蕃人,甚至连理由都不需要。

    不过在最后时刻,哈里斯扬起了手,制止了部下们的行动。

    因为他看到了这个吐蕃男人腰间的刀,是一柄精致的金丝环刀,与自己手中的这柄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新近登基的策陵大帝,与临近的贵霜帝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,甚至策陵的母亲,本就是贵霜帝国的公主。所以策陵这次成功上位,得到了贵霜帝国全方位的帮助。

    基本一项帮助便是,贵霜帝国的大汗专门赠与了策陵一批大马士革刀。这种刀产自贵霜帝国最著名的大马士革,入而得名,与中原的那比起来,这种刀更加锋利,削铁如泥,质地也更为坚硬。由于其在刀背处缠绕金丝,故得名金丝环刀。

    策陵将这些刀统一装备也手下最为精锐的王宫卫队,哈里斯也由些感到无上的荣耀。然而,现在这种象征荣誉的刀却被一个野蛮人别在腰间,这令哈里斯感到耻辱。

    野蛮人不可能无缘无故拿到这种刀,前些天那郡陌生人劫走沙希兄妹的时候,还打死了自己的四个手下,顺便夺下他们的刀,所以哈里斯相信,这柄刀就是他们给这个吐蕃人的。

    看到一群人围拢上来,杀气腾腾,这个吐蕃男人终于意识到眼前这帮人与之前遇到的那几个不一样。对方领头的那个人上前,指着他的刀说道:“这柄刀是从哪里来的?”

    他居然会说吐蕃语!事实上,作为一个长期与吐蕃敌对的王宫侍卫长来说,会一些吐蕃语并不算在稀奇的事情。

    吐蕃男人本能地认为朋友是不能够出卖的,但用余光一看,吓得差点尿了裤子。对方已经将自己的老婆孩子推搡出来,并将刀架在了她们的脖子上。

    吐蕃男人立刻竹筒倒豆子般地讲述了自己知道的一切,包括楚风等人体貌特征以及行踪。他想用自己的诚实来换取妻儿的安全。在他说话的同时,哈里斯的嘴角也慢慢上翘。既然获得了猎物的行踪,就一定不能再让他们逃掉。

    吐蕃男人低估了哈里斯的无耻程度。在确定从他这里无法获得更多信息之后,哈里斯的手一扬,一个面无表情的士兵一刀砍下了孩子的头颅,就像对待牲畜一样。

    他的妻子没有立刻遭到毒手,只不过这些人是想在将其凌辱之后再处死,在士兵们的笑声中,女人的尖叫声同时响起。

    吐蕃男人撕心裂肺般地喊了一声“不要”,就发现对面哈里斯的刀已经插在了他的胸膛。在吐蕃男人的尸体倒下之前,哈里斯一把揪下了他脖子上的串珠,一边拿在手里端详一边说道:“真不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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