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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书楼 > 哈利波特之晨光 > 第九十一章 书摊的卖报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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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近代的工业革命,使城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。

    工业革命前城市的特征是以第一产业为主,第二第三产业为辅,城镇化水平不高。

    工业革命后,工业城市的特征是第三产业所占比例大,农业现代化,城镇发展水平高,人口聚集,环境受到污染,城市的格局变化是城市以圈层式向外扩张,就像是进行解剖表演的螺旋剧场,越是距离中心近,门票的价格就越贵。

    只有当瘟疫爆发,或开膛手杰克这样的连环杀手出现,人们才会感觉到人口过于密集的坏处。

    苏格兰场罗列的嫌疑犯名单多达百人,每个人看起来都是可疑的,后世的缉凶者甚至将女人也列入嫌疑人名单之内,而人们推测的依据是嫉妒,因为那些妓女都曾经生育过。

    波莫娜也经历了流产,说真的,她有股松口气的感觉,带孩子真的不是一件轻松的事,光对付西弗勒斯就已经够了。

    她帮别人看了30年孩子,莫莉生了六个,一开始虽然很辛苦,等他们长大了莫莉就自由了。

    不是每个女人都那么渴望拥有自己的孩子,如果条件允许她甚至想收养赫敏,但赫敏可能对她的亲生父母更有感情,她很难接受昔日的老师成为养父母的。

    “杰克”选择受害人好像是随机的,只要是醉醺醺的妓女他都会动手。

    如果说安妮·查普曼的死让“解剖者”明白了女性生理结构,那么接下来凯瑟琳·艾道丝的死就已经是非理性的了,他下手太重,已经失去了那种手术刀的精准。

    杰克想把凯瑟琳的脸给扯下来,为此还花了五分钟时间,如果双尸案之夜他真的是在一英里外杀了伊丽莎白后,又跑到主角广场行凶,他必定累得气喘吁吁。

    一般正常男性跑一英里需要五分钟,扯掉脸皮五分钟,杀人逃离现场五分钟,这么匆忙还是在凌晨漆黑的街道上,他怎么能一下子就发现凯瑟琳·艾道斯,并且将她当成目标。

    他选中了她,但是警察加大了巡逻,他没法确定他有多少犯案时间。

    理性的疯子不会和混乱的疯子一样不顾后果,他会估算被抓的风险有多大,有十足把握他才会动手。

    要藏一片树叶,最好将她藏在森林里,花了130年的时间,人们才从对“杰克”的痴迷中清醒了过来,那天在对角巷门口的麻瓜书店里,出售了关于杰克的五个受害者的书籍,但是买他们的人并不多,谁会对流落街头的女人关心

    然而凯瑟琳·艾道丝真的是一个廉价的妓女么?

    凯瑟琳·艾道斯从英格兰中西部城市伍尔弗汉普顿来到伦敦后,遇到爱尔兰流浪汉托马斯·康韦两人文了情侣文身,在英国四处贩卖书籍。

    凯瑟琳能读会写,记录了康伟创作的叙事诗,她去世后有500位家族成员出席了她的葬礼。

    她是个值得尊敬的妇人,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家族成员出席她的葬礼。

    在那个年代,有很多因为城镇化离开家乡到城里生活的男男女女,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,在那里相遇、相知、相爱但是她有固定的恋人,因为刚来伦敦,一没有适应大城市的生活,二没有找到稳定收入的工作,没法租像样的房子。

    德古拉这本书诞生于1897年,距离开膛手案件已经过去了11年了,吸血鬼伯爵取代了杰克成了新的恐怖和惊悚的符号。

    为什么杰克没有为了挽回自己的“名誉”再次作案呢?“杰克”不是僵尸,他只是一个精神病人,他得了鼠疫染病而死了。

    或者他移民去了新大陆,在美国继续他的罪恶

    反正他逃跑了,躲过了人类法庭的制裁,这给很多人一个启示:警察没那么聪明,如果自己够聪明,就能和杰克一样成为“传奇”。

    波莫娜接待过一个有酗酒问题的家养小精灵闪闪,她都没有想到过要找她询问小巴迪克劳奇是怎么逃离阿兹卡班的。

    他的妈妈代替他去死了,他的爸爸利用自己的权利将儿子偷偷带离了北海监狱,却将他安排在了另一个监狱里。

    “杰克”也许逃脱了监狱和绞架,却没有逃脱“婚姻”和“家庭”这个牢笼,他的余生都在扮演另一个人。

    也许他最终忍不住杀了自己的妻子,被警察关进了监狱。

    还有一个可能,他实在太平凡了,平凡到让人根本不相信他是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,即便他当众承认了,别人还以为他开了一个玩笑。

    他又从“Somebody”变成了“nobody”,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,即便午夜梦回他也以为那只是一个怪诞的梦而已。

    她教塞德里克要学会伪装,这样能避免别人对他心存妒忌,但她这么教好像是错的。

    万一哪天塞德里克也变得和小巴迪克劳其一样成为食死徒,那就太丢人了。

    “你在想什么?”西弗勒斯笑眯眯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“开膛手杰克。”她诚实得说“还有,你想成为诗人还是王子?”

    “就算你告诉了我你在想什么,我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。”西弗勒斯说“你的逻辑在哪儿?”

    “请我喝一杯我再告诉你。”她伸手整理他的衣领,它一点都不乱,并且衬衫很白,但她还是这么做了。

    他的眼里顿时闪起了亮光。

    “我想看看帕多瓦的教授平时去的酒吧长什么样。”她低声说“我在麻瓜百货公司看到了一件晚礼服,今晚上我想穿它,你可别穿这身了。”

    “它看起来是什么样的?”他眯缝着眼睛,带着鼻音问。

    “丝绸的,用两根细带拴在脖子后面,之要你扯开那个节,它就会整个掉下来。”她说“你喜欢吗?”

    “我不确定你穿成那样,我还会带你出去。”他发梦一样盯着她说。

    “但我想出去。”她捏着他的胳膊说“凯瑟琳的丈夫是诗人,而你是混血王子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他又懵了。

    于是她就开始说她毫无根据的推理了。

    穿皮围裙的要是被一个穿布围裙的家庭主妇抓住了,他会多丢人呐?最好她的推理不是正确的。

    可惜自信过头了就会自负,这种男人实在太常见了,而且容易疏忽大意,伏地魔也不就是这样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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